回應

 

首先我們感謝林毅夫對我們的《經濟改革和憲政轉軌》(下稱《憲政》)一文的認真批評。林文指稱,《憲政》)一文認為後發國家應由難而易,先完成較難的制度模仿,才能克服後發劣勢。 我們的文章並不討論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的價值判斷問題,我們只是分析為什麼憲政轉型與經濟改革同時在明治維新時的日本發生,在臺灣、南韓發生(這兩個地區小,對國際競爭壓力敏感,沒有中國那樣的自我中心包袱),為什麼在1990年代的俄國發生(模仿技術和工業化模式的潛力已耗盡),而為什麼不在清朝和當前的中國發生(還有技術模仿和工業化模仿的潛力,自我中心,驕傲自大的包袱太重,對國際競爭壓力相對不敏感)。

我們一直認為日本明治維新是憲政轉型與經濟改革同時進行的一個成功的震盪療法(日本在明治維新後不久實行了政黨自由、議會自由選舉,及不搞國有企業)。而日本二戰中侵略中國及以後的問題都與憲政改革不徹底,留下一些官商勾結,財閥制度有關。
我們並不同意林毅夫用資源和投資解釋經濟增長的投資和資源決定論。最近的大量經驗研究(Charles Jones, 1995, JPE, QJE)已證明,經濟發展績效與投資率及R&D的規模沒有單調正關係。大量經驗研究也證明,各國貿易模式只有大約50%與資源比較優勢理論一致(Trefler, 1995, 1996)。經濟發展的關鍵是勞動分工的演進,這一演進是由交易效率決定,而憲政制度是減少國家機會主義造成的內生交易費用的關鍵。

林文強調漸進經濟改革的好處,我們認為一個獨立的學者要研究漸進改革中的兩難衝突。在《憲政》一文中我們指出漸進改革有贖買特權階層減少推動改革阻力的好處,但是也有將國家機會主義制度化及造成不公增加社會下層人民反對改革的阻力的壞處。獨立的學者不但要研究沒有憲政轉型的經濟改革的長處,也要研究它的教訓。例如伊朗巴列維改革,20世紀初俄國斯托雷平改革,清末洋務運動的經濟表現都不比中國今天的經濟改革差,但這些改革都因為憲政改革的滯後造成社會不公,激起下層人民的革命。如果中國的經濟學者不全面總結漸進改革的經驗教訓,而只是一味鼓吹漸進改革的好處,在獨立的國際學術界眼中,他們就會被視為當政者政治宣傳的工具。

中國的憲政改革的滯後造成了國家機會主義和腐敗的制度化。這是國際學術界,及中國領導人都有共識的。江澤民提出反腐敗要從制度上反,否則腐敗越反越多,朱熔基認為將幹部貪污洗錢、資本外逃去掉後,中國的經濟增長率只有1%,這都間接承認了中國政治制度落後造成的制度性腐敗的問題。我們並不需要很多研究來證實這一點,只要到中國去看一看,並且有一點起碼的良心,就不難證實中國憲政改革的落後的確造成了制度化的國家機會主義和腐敗。只要看看各省級機關0字頭車牌的汽車過所有路卡不交費,甚至可以違反交通規則而沒有員警敢追究,就不難看出中國今天的制度化腐敗已嚴重到何種程度!

林文強調技術模仿的重要性,我們對此並不反對。但是我們要提醒讀者注意,日本明治維新後制度模仿和技術模仿並重,且以做個學習先進制度的好學生為榮,他們以尊重專利,以保護私人知識產權和私人企業剩餘權為本,因而私人企業家有足夠激勵購買和利用發達國的技術,在一百年中終於成為技術大國。而中國一直想利用科技獎勵條例,廢除專利制,反對私人企業制度的辦法,靠偷竊技術來模仿。改革開放後重建專利制度,但卻用限制私人企業的辦法強迫外資用技術換中國政府的壟斷性市場。這種模仿技術的國家機會主義行為與南韓、日本學習先進制度限制國家機會主義行為比較起來,效果要差很多。

林文用印度做例子說明憲政改革不是成功的經濟發展的必要充分條件。我們完全不同意這種分析。印度是個自然條件極差的國家。由於年降雨量極少且極不穩定,19世紀前,印度經常因為乾旱發生餓死幾百萬人的大規模饑荒。英國殖民印度前,印度的經濟發展水平比中國低得多(印度人在大街上仍可以當街拉尿),印度獨立後由於實行了憲政體制,雖然經濟發展表現不佳,但卻再沒有發生大規模饑荒(對印度經濟史研究的最近綜述,見Ahluwalia, 2002, Roym 2002)。而中國的自然條件比印度好得多,但卻於風調雨順的1959年發生中國歷史上和平時期最大饑荒,餓死至少三千萬人。連劉少奇都痛心疾首“人相食,你(毛澤東)我是要上史書的!”從每個人生命都無價這一點而言,中印這一比較就說明憲政體制和專制體制在經濟發展上的優劣。諾獎得主Sen指出印度和中國在大饑荒上的差別正是因為政治制度差別造成的,因為大多數大饑荒都不僅僅是食物短缺引起,而是歧視性的政治制度引起。印度1949年獨立後廢止英國人的自由貿易制度,推行自給自足,學習蘇聯搞國家主導的發展戰略,發展很多國營企業,限制自由市場和私人企業在發展中的作用。印度比中國遲十年左右才改革這套蘇聯式發展戰略,因此印度經濟發展與中國的差距並不是憲政體制造成,而是蘇聯式的發展戰略造成。以印度的自然和社會發展條件,如果沒有憲政體制,印度今天一定是內亂,種族衝突不斷,大規模饑荒不斷的國家。我們在《憲政》一文中指出後發國家有可能用模仿技術和工業化模式的方法在沒有憲政秩序條件下發展,這似乎與林文中關於憲政制度不是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觀點一致。但是我們要強調,長期而言,沒有憲政制度,經濟發展和貿易的好處會被用來鞏固專制制度,阻礙長期經濟發展。最近Acemoglu, Johnson, 和Robinson藹(2002)用大量史實和經驗證據說明,工業革命在英國而不在西班牙發生, 正是因為英國光榮革命後確立了憲政體制,打破了政府對大西洋貿易的壟斷,使大西洋和殖民地貿易的大部分好處被一般沒有特權的人民得到,形成沒有政治特權的自由資產階級。英國光榮革命後確立了憲政體制,打破了政府對大西洋貿易的壟斷,使大西洋和殖民地貿易的大部分好處被一般沒有特權的人民得到,形成沒有政治特權的自由資產階級。而西班牙在大西洋和殖民地貿易方面16-18世紀比英國佔優勢,但一直實行專制制度和政府對貿易的壟斷,使大西洋和殖民地貿易的好處被王室壟斷,用來加強專制制度,一般沒有特權的人民得不到,也沒形成無政治特權的自由資產階級的勢力。 經濟發展可能導致與他國戰爭。德國、日本在二戰時實行軍事專制制度,雖然經濟發展成功,卻發動世界大戰。中國如果攻打臺灣,也會步當年日本後塵。

林文強調憲法和憲政的差別,我們對此並無異議,我們在《憲政》一文中特別注重憲政形成的推動機制。例如大多數史學家都承認憲政在歐洲出現的原因是歐洲長期沒有政治大統一。而中國憲政產生困難正是因為長期政治上的大統一。但我們要指出的是, 中國的問題還不是有個好憲法而沒有憲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共產黨與其他政黨在法律面前不平等, 只有共產黨有執政權,這就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政原則不相容。在我們看來,這是中國的制度化國家機會主義的憲法基礎。

我們非常欣賞林文對趕超戰略的批評。但林文強調發展戰略比憲政制度對經濟發展重要。我們不同意這一觀點。我們認為產權經濟學的看法更有道理,這種看法認為遊戲規則比給定規則下的戰略策略更重要。一定的遊戲規則就決定了一定的戰略策略會在均衡中出現。因此憲政遊戲規則比給定遊戲規則下的大戰略更重要。日本政府50年代也有限制汽車工業的大戰略,它認為日本當時沒有出口汽車的比較優勢。但是美軍佔領當局為日本制定的憲法規定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並廢止了官商勾結的壟斷財閥制度,所以日本政府的這一大戰略終被私人企業和市場所否定。中國政府的趕超戰略,限制汽車工業戰略之所以可以推行,當然是中國的憲法給政府以不受限制和制衡的權力,給執政黨高於其他黨和法律的權力(只有共產黨可執政,其他政黨沒有法律面前平等的執政權)。

林文不再提他過去一再鼓吹的鄉鎮企業是制度創新的觀點,因為現在政府官員和學者都認識到鄉鎮企業,特別是蘇南公有制鄉鎮企業體制的致命缺陷。但林文仍堅持鄉鎮企業不同於清末的洋務運動中的體制,因為洋務運動中企業是國有的。這與史實不合,洋務運動很多企業是所謂官督商辦和官商合辦,前者非常類似鄉鎮企業中的承包制,而後者很象合資經營。經過幾年制度的迅速變化,國內大多數學者也會覺得幾年前在中國盛行的“制度創新”說的可笑。那時不但鄉鎮企業的落後制度被說成制度創新,不准私人企業上市為國有企業圈錢的股市也被說成制度創新。如果這也算制度創新,則民國時代的完全自由股市就更應該算制度創新了。

國內很多嘩眾取寵、政治宣傳式的“經濟研究”之所以經不起時間的考驗,並不因為這些經濟學家學識不夠,而是他們缺乏起碼的學者“良心”。很多並不需要很多研究,一般老百姓都知道的事實,卻被經濟學家們的研究用新名詞搞得像雲霧山中的東西。1956年強迫合作化的事實被人說成自願,九十年代初圈地運動股份化運動中人所共知的大規模貪污,在中國經濟學的文獻中卻找不到系統的紀錄,還是一個不做經濟學術研究的何清蓮用記者方式給我們留下了一些這方面的記載。因此我們要利用這個機會大聲疾呼,經濟學界的研究要講良心,要尊重事實,不要替有權有勢的人做宣傳造勢。


References

Acemoglu, D, Johnson, S, and Robinson, J, “The Rise of Europe: Atlantic Trade, 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Growth,” Working Paper, Department of Economics, MIT, 2002.
Ahluwalia, M., “Economic Reforms in India Since 1991: Has Gradualism Worked,”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002, 16(3), 67-88.
Roym, T., “Economic History and Modern India: Redefining the Link,”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2002, 16(3), 101-109.
Jones, C.I., “Time Series Tests of Endogenous Growth Models”,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5a, 110, 695-525.
Jones, C.I., “T & D-Based Models of Economic Growth”,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995b, 103, 759-784.
Trefler, Daniel, “International Factor Price Differences: Leontief was Right!”,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December 1993, 101(6), 961-987.
Trefler, Daniel.,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the Theory of Endogeneous Protection: An Econometric Study of U.S. Import Polic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February, 1993, 101(1), 13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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